概况
塔水河遗址位于陵川县城以南约45公里的夺火乡塔水河村,处在塔水河上游左岸一处“Z”字形河湾旁的山崖下,是一处利用天然岩棚栖身的旧石器时代人类活动遗址。它把晋城地区有人类活动的历史上溯到了旧石器时代晚期。2006年,塔水河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发现与发掘
1985—1988年,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对遗址进行调查和试掘,由研究员陈哲英主持;其中1987年夏至1988年秋进行了多次试掘。发掘者于1989年发表试掘报告。
据报道,遗址文化堆积厚度达10米以上。根据骨化石标本测定,遗址年代距今约2.6万年。
出土遗存
- 人类化石:人类头盖骨(颅骨)化石碎片;
- 石制品:2000余件,多为黑色燧石制成的刮削器、尖状器、锥钻等,其中尖状器制作较为规整;
- 动物化石:有犀、马、鹿、岩羊等哺乳动物化石及大量破碎骨片;
- 用火遗迹:灰烬层和烧骨,说明当时的人类已经在此长期用火。
陈哲英在《陵川塔水河的旧石器》一文中提出,遗址中发现的原始细石核可能与华北细石器文化的源头有关。
保护现状
据晋城新闻网2012年的报道,岩棚的部分顶棚已经垮塌,塌落的土石堵塞了岩棚内的地面。
本词条根据公开资料整理,如有疏漏欢迎指正。